江油霸凌风波:正义何时才能真正降临?

25 年 8 月 10 日 星期日
1608 字
9 分钟

前言

霸凌受害者的母亲是聋哑人,父亲是文盲,他们都是弱势群体,只能到处给人磕头求公道。

四川江油民众的血性令人动容。若非他们的坚持,这起事件或许又会在模糊处理中不了了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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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义何时才能真正降临?

事件中,打人的少女曾扬言 “进派出所十多次,每次不到二十分钟就出来”,这番话引发轩然大波。尽管江油警方随后通报称,经核查她们系首次被公安机关处理,无任何前科,但公众的疑虑并未因此消散。

为何官方辟谣难以平息质疑?只因少女的嚣张言辞,恰恰触碰了公众心中最紧绷的那根弦。现实中,太多相似的剧情反复上演:未成年人仗着 “年龄特权” 肆意妄为,出事后往往以家长赔偿、警方批评教育草草收尾。于是,少女所言真假已不再重要,重要的是,在许多人眼中,“这种事完全可能发生”。

回看这起事件,过程虽不复杂,却透着典型的校园霸凌底色:耳光清脆,脚踹狠戾,施暴全程有人举着手机拍摄,围观者的嬉笑声与施暴视频一同传播,仿佛在欣赏一场精心编排的 “闹剧”。

她们的行为早已超出 “打人” 的范畴,更像是在享受 —— 享受对他人的绝对掌控,享受受害者的恐惧与痛苦,享受 “我能决定你的处境” 的畸形快感。尤其令人心寒的是主犯的眼神,视频里没有半分愧疚,只有赤裸裸的轻蔑与 “你奈我何” 的嚣张。

事件发酵后,警方迅速介入,处理结果却让人五味杂陈:

  • 两名年满 14 岁未满 16 岁的施暴者被处以行政拘留,却因年龄未达执行标准而 “免予执行”;

  • 另外两名未满 14 岁的少女,连行政拘留的资格都不具备,仅被责令家长严加管教。

这便是现行法律为未成年人撑起的 “保护伞”。其初衷本是守护失足少年,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,用心不可谓不良苦。但现实中,这把伞有时却成了恶的 “庇护所”—— 它护住的不是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受害者,而是施暴后仍能对着镜头微笑的加害者。

我们常说 “要给孩子机会,不能一棍子打死”,这话没错,但机会应留给知错能改者,而非那些视法律为无物、践踏他人尊严还引以为傲的人。当宽容换来的是变本加厉,这种 “善良” 实则是纵容,甚至是帮凶。

面对这一切,涌上心头的是一种无力的愤怒。愤怒于 2025 年的法治社会,仍有孩子在暴力中遭受如此屈辱;愤怒于施暴者的熟练与坦然,仿佛这不是首次,也笃定不会是最后一次;更愤怒于面对 “未成年之恶” 时,法律武器竟显得如此苍白 —— 拘留不执行、管教靠自觉、道歉缺真诚、赔偿难平创伤。

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力度,争议从未停歇:有人主张 “孩子还小,不能重罚”,有人认为 “小恶魔也是恶魔,必须严惩”。但问题的核心,并非简单的 “罚重罚轻”,而是我们的法律、社会、家庭与学校,是否有一套真正有效的机制,既能惩戒犯错的孩子,又能真正矫正他们的行为。

惩戒的目的,是让他们懂得 “疼” 与 “怕”,明白世界有边界,越界必付出代价。这种代价必须真实可感,而非一纸空文或一句 “下次注意”。

从法律层面看,警方的处理完全合规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明确规定:

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,从轻或减轻处罚;

不满十四周岁的,不予处罚,仅责令监护人管教。

因此,对未满 14 岁者 “责令管教”,对已满 14 岁未满 16 岁者 “拘留不执行”,均有法可依,严丝合缝。

可结果呢?受害者与公众感受到的,却是正义的缺席。法律条文的冰冷与公众期待的温暖之间,出现了明显的裂痕。法律本应庇护善良者免于伤害,而非让作恶者肆无忌惮。

当法律规定与公众朴素的正义感发生剧烈冲突时,我们不得不反思:是公众认知出了偏差,还是某些法律条款已滞后于时代?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保护的是所有未成年人,包括那个被打的女孩 —— 她的身心健康,谁来守护?当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时,法律的天平该向哪端倾斜?

如今的处理方式,似乎更偏向保护施暴的未成年人,这公平吗?合理吗?

这起事件的伤害,远不止于那个女孩。它动摇的是整个社会对法治的信心。当人们发现,诉诸法律最终只换来 “拘留不执行” 的结果,难免会觉得 “法律靠不住”。若下次再遇类似情况,有人可能会放弃报警,转而用自己的方式解决 —— 这才是最危险的信号。

正义的实现,不该依赖舆论的发酵。不能总等事件冲上热搜、群情激愤后,才来 “高度重视”“从严处理”。

被打的女孩,未来人生可能蒙上阴影:或许再不敢直视他人,或许害怕走过小巷,心中的伤疤可能终生难愈。而那几个施暴的女孩,或许会短暂收敛,但她们真的懂错了吗?在她们眼中,这或许只是 “倒霉被抓” 的插曲,而非需要刻骨铭心反省的教训。

这便是现实,冰冷得让人无言以对。

文章标题:江油霸凌风波:正义何时才能真正降临?

文章作者:梦想是混吃等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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